梁、游要還186萬元 4議員倘失資格點還薪酬開支?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16/12/06 10:26

最後更新: 2016/12/06 10:2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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青年新政游蕙禎和梁頌恆失去議員資格,被立法會追討已領的薪酬和辦事處營運開支,每人約90多萬元。另外4名被政府司法覆核挑戰的議員,羅冠聰、姚松炎、劉小麗、梁國雄,若然敗訴,又會如何?

據知,這4位議員之中,羅冠聰和游、梁一樣,申領了營運開支上限約83萬元,劉小麗是50萬元,姚松炎約46萬元,梁國雄只申領了10萬元。至於薪酬,每位議員每月是9萬多元,由10月1日起計算,過去兩個月,4名議員各領取了約19萬元薪酬。但劉小麗自10月起,已把薪酬的一半捐給3個慈善團體,不知怎處理了。

立法會秘書處表示,根據行政管理委員會決定,秘書處已去信梁頌恆和游蕙禎,要求他們於12月19日或之前,歸還全部已獲發的議員酬金及預支營運資金,合共186萬元。

秘書處又指,行管會在必要時會採取法律行動,向兩人追討有關款項。立法會主席梁君彥強調,所涉及之款項是公帑,必定會嚴肅處理。